咨询热线:130-9605-5996

律师介绍

李俊强律师 李俊强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2005年成为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二十余年,代理案件上千件。与执业十三年彭林律师构成团队协作办案, 我们的专长是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各类侵权赔偿。一但接受委...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俊强律师

手机号码:13096055996

邮箱地址:WWW.350026082@QQ.COM

执业证号:15111199910666558

执业律所: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焉城镇体育路200号交大黄金时代二期6幢8楼8号

劳动纠纷

发生劳动纠纷,有什么解决途径?

根据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不同,我们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可通过协商解决劳动纠纷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二、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将劳动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面对麻烦复杂的劳动纠纷,我们只有弄清楚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才能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jjlvshi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焉城镇体育路200号交大黄金时代二期6幢8楼8号

手机号码:1309605599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