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强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2005年成为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二十余年,代理案件上千件。与执业十三年彭林律师构成团队协作办案, 我们的专长是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各类侵权赔偿。一但接受委... 详细>>
律师姓名:李俊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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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11199910666558
执业律所: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焉城镇体育路200号交大黄金时代二期6幢8楼8号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费用先由代理人预先垫付,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无法收回预先垫付的费用;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一般收费标准?
1.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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